北京邮电大学热力服务中心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采购项目
发布日期:
来源: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公告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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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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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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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算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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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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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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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(CEM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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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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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6.32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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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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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《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(第三批)》的通知,第京环发〔2017〕45号文件,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我局制定了《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》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,列入计划的常年运行单位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、采暖季锅炉单位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,按照《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技术标准、规范的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,并与环保局联网。详见招标文件“第六章 项目需求说明”。
项目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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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号(有就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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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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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识别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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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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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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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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